各学院、各部门:
为了进一步推进我校2022年度预算执行,按时完成年度采购工作计划的各项任务,鉴于项目法定采购流程的时间限定,以及合同履行、验收付款等时限要求,经财务与资产管理处、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、招投标办公室等部门研究,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:
1.10月1日起停止受理2022年度高水平地方高校建设经费的学校采购及代理采购项目。高水平经费预算20万元(含)以上采购项目请于9月30日前完成采购管理系统立项和审批流程。
2.11月1日起停止受理2022年度的学校采购及代理采购项目,即本年度经费预算20万元(含)以上采购项目请于10月31日前完成采购管理系统立项和审批流程。
逾期未在采购管理系立项审批的项目本年度将无法按时完成采购、合同履行、项目验收以及付款程序,故招标办不再受理采购。
请各学院部门务必通知各项目负责人,认真梳理项目采购预算,及时开展立项审批,高效完成采购任务。
特此通知!
招投标办公室
2022年9月1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