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“喀斯玛商城”协议供货平台上线的通知

发布者:孙雯钦发布时间:2024-04-01浏览次数:11

各学院(部门):

经过学校招标,新一轮科研类物资协议供货单位为“喀斯玛商城”,将于2024年4月1日正式运行。依据《上海海洋大学财务报销实施细则》(沪海洋财〔2023〕8号)中“实验耗材原则上在学校协议供货平台购买”,“喀斯玛商城”平台正式启用后,财务处原则上不再受理协议电商平台以外的零星采购业务,除非有下列情形:

1. 鱼虾、蔬菜、肉类等生鲜类食品。

2.鱼苗、蟹苗、鱼饲料、肥料、网具等只能在店面/养殖户等购买的商品。

3.其他商品如自行采购,请在低值耗材入库时上传“线下采购申请”,否则财务无法给予报销。

附件1:喀斯玛平台采购操作指南.pdf

附件2:线下采购申请操作指南.pdf

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

财务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