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(部门):
经过学校招标,新一轮科研类物资协议供货单位为“喀斯玛商城”,将于2024年4月1日正式运行。依据《上海海洋大学财务报销实施细则》(沪海洋财〔2023〕8号)中“实验耗材原则上在学校协议供货平台购买”,“喀斯玛商城”平台正式启用后,财务处原则上不再受理协议电商平台以外的零星采购业务,除非有下列情形:
1. 鱼虾、蔬菜、肉类等生鲜类食品。
2.鱼苗、蟹苗、鱼饲料、肥料、网具等只能在店面/养殖户等购买的商品。
3.其他商品如自行采购,请在低值耗材入库时上传“线下采购申请”,否则财务无法给予报销。
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
财务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