招投标办公室成立于2015年11月,是制订学校采购规章制度并为学校提供决策依据的职能部门;是学校采购归口管理部门,统筹管理学校货物、服务和工程的采购工作;是上级和学校采购政策及“学校采购”数额及以上的采购工作的实施部门;是学校“零星采购”数额范围内采购工作的监督部门;是保障学校教学、科研正常开展的服务部门。主要工作职责有:
一、执行国家、地方关于采购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,制订学校采购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;
二、归口管理学校采购工作,统筹学校货物、服务和工程的采购;
三、受理“学校采购”数额以上项目采购申请,确定采购组织形式、采购方式,并组织实施;
四、监督“零星采购”数额范围内的采购工作;
五、负责采购代理机构的遴选和管理;
六、负责政府采购意向等信息公开工作;
七、会同信息化办公室建设学校采购管理平台,负责日常运行维护管理工作;
八、负责学校采购工作的信息统计;
九、负责采购档案管理工作;
十、负责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账号管理工作;
十一、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校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;落实本部门保密、档案等工作。